在日本,要获得专利权,利害关系人需要提交申请至日本专利局并接受审查。在进行专利登记程序之前,确认没有类似的发明非常重要。J-PlatPat是一个平台,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关于已公开的日本专利的所有必要信息。
如果经过彻底的搜索,你确定没有相似的专利,那么就可以提交申请了。
申请过程
建议尽快提交申请,因为日本也遵循「先申请原则」:首先提交申请的一方将被授予专利。如果你已经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了申请,你可以主张优先权。优先权文件必须在优先权基础上的申请首次提交之日起一年零四个月内提交。这也适用于PCT申请。
当基于欧洲专利局(EPO)申请时,无需提交优先权文件,因为EPO和日本专利局建立了电子传输系统。
申请必须用日语提交,它应包括规格说明书、图纸和以下信息:
- 发明人姓名和地址;
- 受让人姓名和地址;
- 优先权日期和国家;
- 优先权申请编号。
发明应该以清晰完整的方式进行描述。未经审查的申请的内容将在提交日起18个月内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审查过程
首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是否满足必要的要求。如果缺少所需的文件或部分,JPO会发出纠正申请的邀请。
实质性审查不会进行,直到JPO从申请人那里收到审查请求。此外,你需要根据权利要求的数量支付所需的费用。申请人有三年时间从在日本的提交日期起,向JPO提交这样的请求。如果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审查请求,则视为撤回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你将无法恢复它。
收到请求后,JPO的审查员将进行审查。他或她将决定你的发明是否应该被授予专利。审查员将检查申请是否满足法律要求。这些要求基于以下条件:
- 发明是否基于利用自然法则的技术想法;
- 是否具有任何工业适用性;
- 技术想法在当前申请提交之前是否已存在;
- 是否可以被本领域内技术人员轻易发明;
- 是否为首次提交申请;
- 是否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及
- 规格说明书中的描述是否完全符合专利性要求。
如果任一要求不满足,将向申请人发送拒绝理由的通知。收到通知的申请人有权提交书面论据,声称发明与先前技术不同,或修改权利要求以消除拒绝理由。
专利授予与发布
如果没有找到拒绝理由或通过论据或修改消除了,审查员可以授予专利。然而,如果审查员认为拒绝理由未被消除,则将作出拒绝决定。
申请人然后有机会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在作出授予专利的决定并登记入专利登记簿后,专利权将生效。注册专利后,将向申请人发送专利证书。
反对
登记簿中专利权的内容将在专利公报中公布。第三方可以在发布日期后六个月内提出反对。此外,即使专利已注册,对于存在缺陷的专利,利害关系方也可以申请无效。
专利权从提交日期起有效期为20年。对于医药产品和农用化学品,这一期限可延长至五年。有关专利申请、审查、反对和其他费用的最新信息可在这里找到。